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 检察新闻 > 案件聚焦 > 正文
网贷无力偿还 竟然盗窃小姑子家还债
2019-07-26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19-07-26

    惠某某通过网络平台贷款消费,后因无力还钱,惠某某到其丈夫堂妹袁某某家做客期间,多次盗窃袁某某家黄金首饰及银行卡,通过变卖首饰、刷卡套现等方式获得现金,所得赃款用于偿还网络贷款。近日,经银川市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永宁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惠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经查,自2018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惠某某在银川永宁县阳光花园B区袁某某家曾多次做客,趁袁某某未注意之际,将袁某某放置在卧室床头柜内的两枚黄金戒指、一条黄金项链、一个黄金手镯、一对黄金耳钉,以及放在卧室衣柜内的一条黄金项链盗走并变卖,非法获利近30000元。此外,惠某某还盗走袁某某一张中国农业银行卡和一张农村信用社银行卡。盗取当日,惠某某持所盗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以“闪付”的方式(无需交易密码)在永宁县阳光花园B区某超市刷卡套现1000元。并持所盗中国农业银行卡在工商银行ATM机上取现1500元。惠某某因曾陪袁某某使用被盗中国农业银行卡取过钱,从而得知该银行卡的密码。
    据了解,被告人惠某某所得赃款与从银行卡中取出的钱全部用于偿还网络贷款。被告人惠某某经民警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行为。案发后被告人惠某某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0000元并取得谅解。

【作者】:
【来源】: